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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
1、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技成果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二)负责组织所管范围科技成果的登记、上报和奖励。(三)负责推荐技术成熟、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四)管理和提供科学技术成果档案资料。
2、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正确评价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的水平,健全科技成果鉴定制度,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特制定本办法。
3、第一条 为搞好科技成果鉴定,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包括:(一)基础研究理论成果和应用研究理论成果。
4、为加强对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保证科技成果的质量,促进科技成果的交流,应用推广,特制订本办法。
5、《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现予发布, 自一九九五一月一日起施行。
什么是科研成果
1、基础理论成果,是指在基础与应用研究领域中所取得的新发现、新理论。其成果主要表现为科学论文、科学著作、基础模型或发明专利等。
2、它是科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是人类重要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是一种具有特殊意义的生产力,也是衡量科学研究任务完成与否,质量优劣,以及科研人员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志。
3、课题和科研成果的区别如下:课题是指承担的科研任务,如申请的各种基金,项目等。科研成果是指研究课题取得的成果,如论文、专利、样机等。科研成果是在研究课题上产生的。有好的研究课题,才会出好的研究成果。
4、科学研究成果:指科研人员在他所从事的某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或课题研究范围内,通过实验观察、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等一系列脑力、体力劳动所取得的、并经过评审或鉴定,确认具有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创造性结果。
[提高教育科研质量与成果转化策略]教育科研成果是什么
1、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推动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区先后荣获全国传统美德教育百佳示范区、吉林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吉林省基础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四平市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等称号。
2、教研论文、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课堂实录。教育科研成果是指教育科研人员对某一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研究,成果有但不限于:教研论文、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课堂实录。
3、教育教学成果指教育科研人员(包括教师、校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对某一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研究,通过观察、调查、实验、行动研究和思维等一系列研究活动,获得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