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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科研成果,偷窃科研成果怎么处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偷窃科研成果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偷窃科研成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关于高科技偷盗的经典电影?
  2. 湖南一高校价值千万的科研玉米被偷,村民主动归还后还需担责吗?
  3. 上千万的科研玉米被偷,这个罪名该如何界定?

关于高科技偷盗的经典电影

《绝世神偷》是由刘弋嘉执导,宣言,李萌萌,孙看,关关主演的动作喜剧电影。

该片讲述生于怪盗世家的男主郑亦轩,因父亲去世家道中落,立志成为像父亲一样的超级侠盗,与富二代黑客纪辰及美女大盗余夏组成了一个神偷组合,开启了一个偷盗绝世名画的大行动。该片于2016年28日在北京宋庄大红大紫***举行了开机仪式。影片于2016年11月12日播出。

偷窃科研成果,偷窃科研成果怎么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湖南高校价值千万的科研玉米被偷,村民主动归还后还需担责吗?

这个案子的报道不多,以前也有类似的案件发生,最终的处理也引起很大的争议,是否构成犯罪更多时候取决于所偷盗的玉米价值,科学的价格评估在案件处理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现在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不久,后续也许考虑损失不大会放弃追究责任,但是***如真的追究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也许都难以避免。

几年前也有偷盗类似天价科研瓜果的案件,经过价格评估,达到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最终几个偷盗者都被判处了几个月的***,附带还要赔偿相关的损失。本案科研玉米***如真的流入市场尤其是被其他科研人员掌握,知识产权方面可能的损失最突出,前期可能的科研投入都付之东流,这个价值也许一时的评估手续难以直接认定,但是直接的损失就是玉米本身,如果经过专门评估机构确定价值,达到***罪的立案标准,相关的偷盗人的刑事责任可能也是逃脱不了,几个月的***或者拘役是很有可能,根据评估情况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所难免。

偷窃科研成果,偷窃科研成果怎么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也许很多人会说那些老人只是贪占一时便宜,不知道是科研的品种和重要价值,这些其实在认定犯罪方面没有任何意义,最多量刑是可能考虑,***罪的成立要件已经符合,虽然有点不近人情,却也只能如此。

村民的行为构成***,归还之举属于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的后果,警方将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但即便如此,村民的偷盗之举依旧难逃道义的谴责!

近日,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在网上发布的一则贴文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校在浏阳实习基地种的玉米、棉花等科研成果被当地村民偷盗。在这些被盗的科研作物中包含了一种刚获审批的新品玉米,据校方介绍被盗的科研玉米一旦被扩散,损失或达上千万。除此之外,由于玉米被盗直接导致了实验数据被毁,不少学生的学习科研工作亦受到严重影响

偷窃科研成果,偷窃科研成果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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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被村民偷盗的科研作物属于湖南农业大学在浏阳所设的一块试验基地,该基地占地面积约800亩。

由于基地上所栽植的都是据有科研价值的特殊作物,因此学校从一开始就安全方面进行了考虑并且***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主要包括在基地周围栽种“防护行”、加装监控探头以及安排学生巡防等一系列人防技防措施。

但是,尽管如此这些防护措施依然没有挡住那些贪婪的村民们,他们利用学生们考试之际,“骑着摩托车、三轮车来,一麻袋一麻袋地偷。”

试验基地的存在村民们其实早已知晓,早在2011年湖南农业大学就开始在此栽种科研作物,这么多年来学生们的日常巡逻、田间的监控早就宣示了这些作物是有主人的。可村民们在明知“名花有主”的前提下依旧前来偷盗,这种行为简直与明抢无异。

以往村民们实施偷盗行为学校基于某些方面的考虑并未深究,但是学校的宽容并未换取村民们的理解,反而得到了他们变本加厉地偷盗。

村民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秘密手段***学校的科研玉米,其行为属于典型的***。但是由于被盗的玉米尚未进入市场,其价值恐怕无法按照校方所称的价值千万来进行认定。

按照法律规定,被盗物品的价值需要通过物价部门进行核价,就本案而言物价部门多半只能够按照普通玉米的价值来核准。

无知啥比真可怕,大学生在郊区实验基地种玉米被偷,你也不能说那是农村,那是你们城市人,不要栽赃嫁祸给我们农村人,城市旁边的那不叫农村,别瞎说反而是你们城市人好吃懒做总想不劳而获才去偷吃别人的成果

上千万的科研玉米被偷,这个罪名该如何界定?

这得看想怎么处理这些爹级别农民朋友们。

他们是社会最底层的人,掰苞米的初衷只是想占点小便宜,并不是恶意的去破坏科研成果,如果你告诉他那苞米价值好几千万,谁都不回去掰的。况且在农村,掰个苞米,遛个火烧苞米,都是习以为常的事,这是处于人性化,法外有情的角度考虑这些可怜人的行为是可以原谅的。毕竟不知者不怪!况且,苞米如数收回,并没有真的造成所谓的千万损失。

学校的科研方,当然也富有一定的监管不利的责任,毕竟故宫博物馆的东西很少被人拿走的道理,大家都懂!

如果纯粹按价值来衡量处理这些可怜人,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这些农民,显然是可在囹圄内安度晚年了,我觉得还是别给国家和地方司法部门添麻烦了。

但错了就是错了,不能不处罚,既然都是农民,都种地,是否存在补贴收入?可以把当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生产者补贴,总之吧,什么补贴都行,扣留补偿给学校和受损失方,尽管这远远不够,但总比毁掉多个家庭后也弥补不了自身的损失强得多,即行善了,也处罚了犯错者,实际这些补贴的扣留或赔偿,对于农民来说,已经算是比较大的处罚了,目的是教育,挽救,震慑他人的多重作用,也是对科研方的一种维护+惩戒。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偷窃科研成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偷窃科研成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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