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科研成果侵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科研成果侵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侵吞科研经费有刑事责任吗?
侵吞科研经费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侵占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侵占金额较大的还可能构成***罪。科研经费算是公共财物的一种,因此侵吞科研经费也属于侵占罪或***罪的范畴。如果涉案金额较大且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并处罚金。在刑事责任之外,侵吞科研经费还会受到行政处罚和学术惩戒等其他制裁。所有研究人员应当遵守诚信和职业道德,做到光明磊落,不得侵犯科研经费。
套取科研经费涉嫌***罪,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罪。
美***以“窃取美国技术”为由,对福建晋华前***发逮捕令,您怎么看待?
典型的流氓行径和无赖行为!为了行使自己的霸权主义,对所有反对自己的本国公民和他国公民肆意行使双重标准,这种不得人心的毫无原则和立场的行为,必将受到全世界人民的谴责!
这是一种霸权主义和强盗做法,充分证明了资本主义美国的无赖和不可信。污蔑伊拉克有大规模细菌武器,推翻萨达姆***发动侵略伊拉克的战争,就证明了美国无中生有的强盗逻辑。
美国是一个西方强盗组成的恐怖主义国家,可以随意杀死一个外国总统,出一个逮捕令,根本算不得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强盗们随意指鹿为马,编造杀戮理由。对世界上任何一个站在它们对立面的国家进行,恐吓,制裁和杀戮。当今世界中国的崛起,让美国看到了一丝恐惧,害怕这霸主的位子坐不稳了。所以,一直以来拼命遏制中国的发展,只要是针对中国的,什么招都用。面对敌人,要么战胜敌人,要么被敌人打败,没得选,只能在发展中对抗,这就是我们中国又一次要走的长征路。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认为,美国的指责是毫无事实根据的,中国近几年科技有了质的飞跃。而美国对于中国科技的进步产生了质疑其认为在短时间内中国能得到这么大的进步是偷来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魏建国称,在2019年他们就支出了286亿美元的知识产权费用,几乎每一项知识产权专利费用,他们都支付过了,完全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的,完全没有任何不尊重知识产权盗取知识产权的行为。
同时,美国虽然在知识产权领域处于领导地位,我国对于创新能力方面是新起之秀,在这方面的投入以及发展时间还比较短,但是最近这几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中国的华为公司以及中兴公司在2017年是提交专利申请数量最多的两家公司。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告显示,中国是2017年的专利合作条约框架下,国际专利申请第二大来源国。在2018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了138.2万件,超过了美国,日本,韩国以及欧洲专利局的总数。
中国在2017年研发投入占据了GDP的2.1%,是全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创新投入国,中国在创新方面取得的成绩,依靠的是对创新的高度重视以及不断增加的研发投入,完全不是通过窃取知识产权的方式。
对于美国的另一项指控,中国强制美国企业转让让技术的问题更是无稽之谈。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必须转让他们的技术给中国的合作伙伴。中国企业在与外企进行合作的时候,完全是按照WTO规定进行的,而外资企业与中国企业之间进行技术转让的情况是根据双方协议你情我愿的事情,而且也付出了相应的经济代价。
而外资企业对中国企业的技术转让更多的是让中国有偿使用外资企业的技术,并没有影响外资企业的使用权。外资企业对其技术的控制并没有被改变,反而获得了更多的收益。其实在最近三十年中,美国一直在推行自己的知识产权霸权主义,美国虽然在目前全球科技创新中占据首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创新就是美国独有的专利。
从美国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演讲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其经常以产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至实。而美国现在对福建巾华前***发出了逮捕令也是故伎重施,是为了打击中国的科技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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