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科研项目的研究者要有gcp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科研项目的研究者要有gcp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gcp实施的两大原则?
GCP要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保证受试者的安全,二是疗效可靠,即试验的科学性。如果在实验过程中二者有冲突,安全性是第一位。
常见的临床试验一般分为四种类型研究,需要遵循GCP规范,其核心的两大原则即***原则和科学原则,且以***原则在先。科学原则主要强调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观察性研究分为回顾性和前瞻性两大类,主要反应了真实的临床工作。其中回顾性的观察研究因为存在设计和数据的偏倚,一般较难发表高分值的杂志。
周清教授以发表在JAMA的一篇回顾性的研究为例,说明大样本的回顾性研究,并***用合理的统计学方法,是可以发表高分的文章。前瞻性观察研究的重要特征是需要签署知情同意。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必须执行哪些规范?
GMP
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保证药品在规定的质量下持续生产的体系。它是为把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的危险降低到最小而订立的。GMP包含方方面面的要求,从厂房到地面、设备、人员和培训、卫生、空气和水的纯化、生产和文件。“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GSP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缩写,在中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在1992版GSP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于2000年4月30日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颁布,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已于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2015-07-01起施行。
GLP
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of drug) 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1999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施行《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系指对从事实验研究的规划设计、执行实施、管理监督和记录报告的实验室的组织管理、工作方法和有关条件提出的法规性文件。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意为“良好实验室规范”或“标准实验室规范”,旨在严格控制化学品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各个环节,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促进试验质量的提高,提高登记、许可评审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公正性,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GCP
中文名称为“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是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其目的在于保证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在我国引入、推动和实施 GCP已经过了近十年的时间。
应届生如何面试CRA?
针对这个问题,我特意请教了我的一位在药企的HR,看看她这边能给出什么建议。
HR小姐姐很贴心的告诉我,正常的HR在招聘应届生/实习生的时一般不要求应聘者有相关从业经验,所以相对实习经历,更看重的可能是求职意愿。
所以呢,大家尽量表现得自己“对这个工作做过一定的了解,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有了一定的心里准备,但是我就是喜欢和向往这个行业啊!你们公司在业内也很厉害啊,我希望能够进来工作啊。
一般面试套路如下:
首先,医药相关领域专业都可以来应聘,临床、护理、[_a***_]、公共卫生、生命科学等等……累死范畴的都可以。所以在专业这件事上大家不用太纠结,只要叫你去面试的,说明HR对你的专业这件事已经有一定认可了。
接下来是常见的几个HR会问的问题:
1:介绍一下你自己。
正常老实交代即可。(面试合资或外企要准备英文版)
2:你对CRA了解多少?
这个问题很重要,即便你没有从业经历,也可以说自己虽然没有做过这方面的工作,但也咨询过一些已经从业的学长。了解了CRA的工作职责等,不用说的太多太详细,但一定要准确无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科研项目的研究者要有gcp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科研项目的研究者要有gcp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