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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的保护,科研成果的保护措施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科研成果保护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科研成果的保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环境保护和科技发展之间的关系?
  2. 如何改善学术界存在的某些急功近利、论资排辈、学术造假等不良风气?

环境保护和科技发展之间的关系?

环境保护是科学发展(科技发展)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目的之一。

只顾发展没有环境保护的方略,发展后的效果和状态是什么样呢?人类那时还能居住吗?还健康吗?还能再发展吗?也就没有可持续发展。

科研成果的保护,科研成果的保护措施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可持续发展的提出是相当有深度内涵的,把那些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淘汰掉了。

科学发展观的提那也是相当的有内涵很优秀和值得大力推崇的。

我只知道,生活在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乡村小院里比生活在水泥森林的大都市不知要好多少倍,只是当下国人都在忙着赚钱,管不了那么多罢了,“仓廪实而知礼节”。

科研成果的保护,科研成果的保护措施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何改善学术界存在的某些急功近利、论资排辈、学术造假等不良风气?

要塑造正确的学术人格关,培养严谨的学术人格把社会公认的价值观规范体系,行为模式等融入到个体的人格中,完善研究者的人格的人格取向,重塑学术研究理念,培自尊自立,严禁的学术人格。重视和加强学风建,思想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

把学术研究和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加强学习提高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自觉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强监督机制,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应坚决查处,务必是行为人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其他人从中受到教育与警示同时应完善相应的举报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学术不端的行为,要予以严格的查处,批评和处罚,同时对学术上的创新要给予支持和鼓励,对于有价值的学术成果,要给予认可和奖励,只有建立起学术上的监督和奖罚相结合的机制,才能有效改善学术界不端行为。

我是经济观点,以理性思维谈教育。

科研成果的保护,科研成果的保护措施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真挚的希望您看之前点个关注吧!

您说的这些状况都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如何改善还得从源头解决,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

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还是和大环境有关,因为评奖评优有年限规定,非升即走,使得人们不得不***取一些手段,因为“保命”是第一位的,先稳住再说,不然一切扯淡,而且,利益使然,因为只有论文有了,一切都有了,在这种诱惑之下,谁能不动容呢!再者论资排辈其实也算是一种选拔模式吧,只是现在这种方式已经不再适合发展需要了,但是还没有更好的方式来替代它!

没有耐心等你

其实大部分年轻学者正是身强力壮,创造力丰富的时候,都是即便你创造力丰富,要做出有价值的东西,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现实没有耐心等你那么久,所以只能是把那些创造力用在磨短剑上面了,而当到了一定职位的时候,创造力又跟不上了,如此循环往复,当然就变成了这种怪现象了。

我的观点

解铃还须系铃人,要解决这种问题,关键在于破和立,破大环境这种怪现象,立一种能够既能够保障年轻学者,又能激发其创造力的好环境,当然,改变涉及的利益群体太大,破立谈何容易,只能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得一步一步来,一蹴而就的改变是不切实际的,但是我们应该相信未来是美好的!多努力,少抱怨,改变需要大家齐心协力!

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当下学术研究出现了严重的功利化倾向。这一倾向不仅扭曲了学术研究的价值功用,而且使学术异化现象泛滥,以至于“现在的学术研究太缺少最丰富的思维者精神,各种各样的异化现象都成为精神叫化子”。对这种学术异化现象“必须花大力气予以抑制,否则,学术研究便会枯萎以至衰亡”。

要想抑制学术异化现象,首先必须找准其症结所在。学术异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科研管理体制、学术评价机制、学术领域的恶性竞争、研究者个人诚信意识的淡化、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浮躁风气等等。在这些因素中,哪一个是最直接、最主要、最起决定性作用的呢?笔者认为是学术评价制度。

在学术评价制度中,学术评价的标准是核心。学术评价标准是学术研究的“指挥棒”和“风向标”。这决定了有什么样的学术评价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学术研究态度、模式和结果

当下通行的学术评价标准和考核制度逼着学者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学术成果是知识的沉淀、思想的结晶,如果违背规律,臆想产出的“多”和“快”,必然导致“质”的下滑。然而,遵守考核制度带来的是现实利益。在利益面前“规律”是脆弱的。

分析现行的学术评价制度,我们发现其最大的特点在于“量化”。“量化”评价看似公平公正,实质上却很难对学术成果的有用性进行把握;尽管,在进行学术评价时也注重对“质”的考察。但评价学术成果“质”的办法往往是看论文发表期刊核心与否、著作出版社权威与否、课题级别高低等等。这种办法貌似客观,实际上却有失公允,并且还会带来更多的后续弊端。

事实上,这种学术评价标准还是一种“懒人”标准、“好好先生”标准。评价者不需要阅读学术成果,只消看看论文发表期刊、著作出版社、课题级别,然后动动尺子测量厚度、长度,动动计算器计算字数、分数,就能给出“客观”的评价了。这一标准似乎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识得字的中学生,只要没有智商问题,阅读一下考核办法,就可以考评大学教授了。然而,思想是不能用尺子测量的,精神也无法按字数计算。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五千字的《道德经》怎能抵得上一篇三万字的硕士毕业论文呢?

片面以“课题和著作多寡、论文发表期刊是否核心”评价学者能力、挂钩学者发展,导致了学术平台商业化。商业化的学术平台又催生了学术成果的“垃圾化”和“泡沫化”。如我国现在论文数量世界领先,引用排名却很低;论文至上和“SCI”崇拜主义盛行等等。

学术的价值在于“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将来”。但目前部分科研机构推行的量化的评价制度带来的却是价值观的扭曲。由此导致的结果是,论文的发表、著作的撰写,不是因为有话要说、对社会有用,而是为了毕业答辩、为了科研考核、为了职称评定。东西出来,不管如何来的、有没有社会价值,就可以拿去评教授了。不得不承认,学术研究在某些人那里正逐渐堕落为争名逐利的工具。

研究者以学术研究实现自身价值、满足利益诉求,毫无疑问是正当的。关键是如何摆正学术研究“对社会的有用性”与“对自身的有用性”的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科研成果的保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科研成果的保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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