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科研成果主要作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科研成果主要作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科研成果署名规范?
1、无论任何行业研究成果,署名作者对文章具有实质性的贡献,就是作为作者的人,其署名权无论任何理由都剥夺不了,而且也不得将其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除非本人要求或保密外。
2、对文章有实质性的贡献,应当列为作者的人,如果作者在著作或论文撰写、投稿或评审期间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去世,作者仍然可以被署名为作者,而且署名权也要受到保护,其他相关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之。
3、署名不能受到职位、职称、学历等因素的影响,任何人不能以拥有科技***和条件(如研究经费、奇缺实验试剂、精良实验设备或难以公开检索到的资料等)为手段,迫使那些因缺乏研究条件而与其合作的科研人员“自愿”或者被迫出让署名权。(推荐阅读:课题研究成果形式有哪些)
4、对于研究成果只是仅仅争取到研究资助,收集了一些相关数据,提供了实验条件、资料或写作上的协助,或者对研究小组进行了一般性的管理和监督等的人,不符合作者身份的,是不能享有著作权或署名权。
5、如果作者个人或者组织在研究成果中做出了贡献,不符合作者署名要求,组织方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予以确认,一般可以放在著作与论文的致谢中,并对他们的工作加以说明。
以上介绍了五点相关研究成果署名规范,大家在做研究成果署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触碰署名规范,影响其他作者和个人的署名权,否则付出的代价会更大,如评职称、降级等等。
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区别和界定?
性质不同:通讯作者是文章的负责人;第一作者是文章的执行者
作用不同:通讯作者承担课题的经费、课题设计以及对文章的书写的把关;第一作者在创新性科研成果中贡献最大,因其是第一线操作的实施者和原始数据的收集和处理人,初稿的执笔人;
2021国家最高科技奖作者?
2020年全国科技奖励大会于2021年11月3日正式举行,顾诵芬院士和王大中院士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这一历年科技奖励大会的重磅奖项。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2000年开始颁奖至今已经有35名科学家获奖,统计如下表:
今年的获奖者顾诵芬1930年2月4日生,江苏苏州人,毕业于交通大学航空工程系。是我国飞机空气动力设计奠基人,著名飞机设计专家,中国航空事业的奠基人之一。他主持了歼教1、初教6、歼8、歼8Ⅱ飞机气动布局设计,奠定了我国的亚音速飞机和超音速飞机动力设计的基石,为大飞机飞上蓝天提供决策支持。
今年的获奖者王大中出生于1935年3月2日年,河北省昌黎县人,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反应堆专业。是[_a***_]著名的核能科学家,是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世界首座具有第四代先进核能系统特征的模块式球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的主要设计者,为我国的核电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院士是公司董事长或总工,其科研成果是下属做出来,算不算剽窃?
不按剽窃,应该是所谓的集体智慧,叫摘桃子。
真正的实质是霸占,但是很奇怪,原始创新的发明人,受制于发给他工资的人,只能是哑口无言。定罪应该为职务侵占。但是需要举报人,这个随着利益的冲突将来会愈演愈烈。
很奇怪的是原创人员主动让出了成果、为的是求得自保。这是很难发现的雅贿赂。专利第一作者、文章第一作者,甚至获奖名单里都没有他的名字。悲哀的不是人,是这个成果。自始至终侮辱了发明创造的本质。
有一种辩论,与大学里的导师有异曲同工之处,历史上就有师生、同志之间的成果之争。老师给你的课题,提供的金钱,甚至给你的思路,你做出来的成果应该归老师所有。同样领导总工布置的课题任务,你要随时汇报进展,领导要继续安排下一步工作,你能说不是领导的成果吗?
原创之原罪,是智慧的结晶,灵感的源泉,让一个成果毁了所有的美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科研成果主要作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科研成果主要作者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