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为啥要把科研成果公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为啥要把科研成果公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发表研究成果?
是指具有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创造性结果在学术技术交流会上、在国家公开发表的期刊上、在科研成果汇编中等刊发。
成果科研的涵义:
1、指科研人员在他所从事的某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或课题研究范围内,通过实验观察、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等一系列脑力、体力劳动所取得的、并经过评审或鉴定,确认具有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创造性结果。
2、它是科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是人类重要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是一种具有特殊意义的生产力,也是衡量科学研究任务完成与否,质量优劣,以及科研人员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志。
促进科技转化成果是哪一年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是1996年5月15日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是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8号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修正。
为什么要发论文公开自己的研究成果?
近期,破除“四唯”成为了舆论热点,尤其是“唯论文”最受人诟病,自然成为众矢之的,非破除之不可。
需要指出的,破除的是“唯论文”的“唯”而不是“论文”。不管对于个人,还是对于单位,科研工作者发表论文都是好事。须知,科研也是要计算产出的,而论文就是科研重要的产出形式。“唯论文”之所以必须破除,是因为其将论文绝对化,没有论文不行,但光有论文更是万万不可。
论文是学术共同体互相交流信息的重要形式。个人将研究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出来,供同行评议,及时分享信息,也才能更好的促进本领域的发展。一般来说,论文都是分享知识性的成果,不同于专利,离产业界比较远,短期内不会产生经济效益,所以论文一般不存在保密的问题。比如说原子弹的理论研究,涉及量子物理的知识,而这些知识都是公开发表的,但***的具体制造技术才是所谓核心机密,需要保密。说得直白一点,论文是知识的产出,发表论文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分享和交流。
作为科研的重要产出方式,对论文发表者予以物质奖励,多劳多得,这也无可厚非。但渐渐这种奖励变了味,只看论文数量以及影响因子,扭曲了论文发表的初衷。事实上,有的学科适合发表论文,比如基础学科,本来就是创造知识的学科,自然论文很重要;但对于工科以及医学这样的专业,重在技术和应用,一味追求论文,往往得不偿失。再者,一些国防军工项目,不是发不了论文,而是不能发。在这样的情况,如果都以论文论高低,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当前大家将论文视为洪水猛兽,这是矫枉过正,还是那句话,要破除是“唯论文”,论文本身是无需也不应该破除的。
对于一个科研工作者,发表论文是[_a***_]的需要和本身的内在驱动力决定的。
科研工作者,甚至于较高境界形式称之为“科学家”,通常来说是智力,毅力,兴趣,志向的合力才能达到。对于对自我追求和兴趣驱动都比较明确的学者来说,发现发明一种新事物,和同行分享的心情,不啻于普通人和朋友分享一家好吃的餐馆一样,是一种内在需求和展示。
另外,既然以此为职业,职业有职业标准,论文是其中一项游戏规则,指挥棒的一种,发展到今天,论文已经成为科研工作者在职场“去留”的头等大事。当然要孜孜以求。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只有基础研究(如数理化、天地生)和通用的应用技术研究(如医学)成果才会发表公开论文,涉及国防安全(如核武器、生化武器)和有重大政治经济价值(如特殊材料技术、新药分子等)的研究成果是不会公开发表论文的,即便是发表,也只是消息性的。
公开发表论文之所以有必要,主要原因是:
1. 抢占科学发现、发明创造等研究成果的拥有权:比如艾滋病病毒的发现,前者(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获得诺贝尔奖,而后者则无缘。
2. 促进国际交流,避免重复性工作及其人财物的浪费:在同一领域中,尤其是在具有重大意义的方向上,往往都有许多科研团队在探索研究(比如暗物质、暗能量),由于思路、条件、技术方法等不一定相同,研究成果的交流有利于相互借鉴、促进发展,同时也可以避免做一些跟随性的无效劳动,从而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3. 展现个人、机构、国家的科技实力:研究论文是科研成果的一种体现,其成果的大小、多少等,都可以通过创造性的论文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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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啥要把科研成果公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为啥要把科研成果公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