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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明朝重用特务机构,而不重用司法机构?
明朝为什么特别重用特务机构呢?这一方面和大明王朝的缔造者朱元璋猜疑多虑的性情有关,另一方面更是和这一时期专制主义集权的高度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朱元璋是由一位农民起义的领袖而成长为大明王朝的开国皇帝的。他出身于一个极端贫困的家庭,青年时家乡又遭遇严重的自然灾害,父亲、长兄和母亲相继身亡,最终他只得流浪乞讨,在外整整漂泊了三年。三年的时间,他饱尝颠沛流离的艰辛和痛苦,也造就了他勇敢坚毅的性格和残忍、猜忌的性情。
当朱元璋做了皇帝之后,他的猜疑多虑的性情更加显露出来,他不允许自己的臣子们对自己有所隐瞒。怎么才能避免自己的大臣们对自己说谎话呢?特务机构便是最好的手段。洪武十五年(1382)四月,朱元璋把自己身边负责警卫事务的亲军都督府的仪鸾卫改为锦衣卫,负责侦察、缉捕、审判和处罚罪犯等职能,只对皇帝负责。这就相当于对自己的子孙开了一个坏头,所以等他去世后,他的子孙们又建立了许多更加变态的特务机构,如东厂、西厂、内行厂等。
在明代以前,专制王朝中有一个特别重要的职务——宰相,负责统率百官,辅佐皇帝管理国家的事务,而且对皇帝的独断专行也有一定的限定作用。明朝初年,也曾仿照元制,设立中书省,其长官便是宰相。但是,朱元璋认为宰相权力过大,在洪武十三年的时候以丞相胡惟庸造反为借口,彻底裁撤了中书省,废除了宰相,并规定
这样一来,原来宰相的权力也归了皇帝,国家的一切政务全部取决于皇帝的决策。但是,废除宰相,皇帝独揽大权后,又出现了一个问题。什么问题呢?那就是皇帝的精力毕竟有限,他也不是机器人,所以他就需要找一些人来帮他处理一些事物。于是,朱元璋时期设立了殿阁大学士,朱棣时期又正是设立的内阁,内阁表面看来和原来的宰相异曲同工,但是二者却有本质区别。黄宗羲曾这样说过:
司法机构处理事情要依寻一定法理,至少要尊寻一定的社会普世价值观。也就是讲道理。但朱元璋家族喜欢干特别肮脏的事在很多事情上根本没法讲道理,所以他们没办法将这些事托付给司法机构处理。朱元璋家族要想将这些脏事干成,唯有组建一支不受司法节制的暴力武装~特务机构
为什么明朝重用特务机构,而不重用司法机构?我觉得是由以下几点综合原因所致!
其一,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生性多疑,总觉得有人要抢走他的花花江山,为了保住自己的皇位,不但将上千年的宰相制度废除,并设立了明朝的第一个特务机构“锦衣卫”,其职责就是监察百官,罗织罪名,铲除功臣,只对皇帝负责。
其二,宰相制度的废除,使明朝成为了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最高峰,皇帝成为了最大受益者。
其三,司法机构属于国家机关,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做事也有一定的流程,效率自然就没有特务机构高,最重要的是,司法机构属于国家的,特务机构却属于皇帝私人。从法理上说,司法机构的官员听命于皇帝之下的文官集团,而不是直接听命于皇帝。
其四,特务机构的主管,多数是皇帝身边的太监,属于皇帝的“心腹”,能让皇帝足不出户也能知道百官的动态,控制百官的一举一动。如果依靠司法机构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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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司法构构分别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统称三法司。
刑部掌管审判,大理寺掌管复核,都察院负责监督纠察。明朝对大案、要案、疑难案件会进行三堂会审。在清理积案、审慎刑罚并对各级司洁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方面有一定的作用。
但往往在法律执行的过程中,有些官员监守自盗,贪赃枉法,官员相互勾结。如《大浩》初编载:1385年,户部侍郎部桓等人***巨额官粮,牵连坐罪者极广,中央六部侍郎以下数百官员被处死,其他官吏及地主豪绅有数万人被下狱治罪。
所以明朝皇帝为了维护自己的长久统治,重用特务机构而非司法机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刘瑾的科研成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刘瑾的科研成果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