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术会议清退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学术会议清退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教师违规补课处理流程?
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
3.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5.取消五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和五年参加的评聘高一级技术职称资格;
6.若出现第二次违反教育“三违”行为,将调整工作岗位,人事关系调往农村学校并在农村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8.若出现2次以上(含2次)违反教育“三违”行为,五年内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时定为暂缓注册。
别的地方教师违规补课处理流程我们不清楚,我就以我所在的城市教师违规补课,最终受到惩罚是什么样的?
首先是停止教师一切资格,发配到农村去教学两年到三年时间,处罚是一万元到十万元不等,这是比较轻的处罚,如果是严重的直接开除教师资格,永不录用,而且还得接受半年到一年的刑事处罚。
一)组织处理。包括:1.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2.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3.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晋级等方面的资格;4.调离原单位。
组织处理可以选择上述若干类型并处。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二)政纪处分。包括:1.警告;2.记过;3.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4.开除。
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是***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从重处理:
1、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的教学内容留到有偿补课活动中进行,并以此吸引、强迫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的;
2、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
3、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不得租借给个人或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活动。学校、教师不得参与各种有偿补课的宣传、组织活动。学校不得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由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学校可根据情况将当事人调离教学岗位,或由学校申请、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将当事人调离原单位。当事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部门三年内不得聘其担任中高考、学科质量检测的命题人和市、县(市、区)两级学科中心组成员,不得聘其担任市、县(市、区)两级名特优教师评选、学科竞赛、教科研活动评比、职称评定的评委。
2、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从事有偿补课被查实一次的,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查实两次的,给予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的处分;查实三次的,给予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情节严重的,可直接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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