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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科研成果神话自我,把科研成果应用到实际中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借用科研成果神话自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借用科研成果神话自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说明文中借用神话传说有什么作用?
  2. 如果借用火影忍者里的时代背景和道具自己重新创作一部漫画,算侵权吗?
  3. 《红楼梦》开卷便说经“梦幻”后,真名隐去,借“通灵”说书写《石头记》,有何用意?

说明文中借用神话传说有什么作用?

说明文中借用神话传说,是一种说明方法,我们把它归类为“引材料。”

其作用是,生动形象的表现说明对象的某些特点 增加文章文学色彩和神秘色彩,增加趣味性和可读性。

借用科研成果神话自我,把科研成果应用到实际中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美丽的长江三峡》中,借用了神女峰的神话传说,生动形象的说明了长江三峡丰富多彩的人文景观,增加了长江三峡的神秘色彩,是文章具有文学性和趣味性。

如果借用火影忍者里的时代背景和道具自己重新创作一部***,算侵权吗?

謝邀!

要求是用火影的時候背景和道具,說到侵權,未免太籠統了!

借用科研成果神话自我,把科研成果应用到实际中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如果是只用時代背景,用一些相似的小道具當然不算侵權!比如都是戰國時代,都用苦於等工具其實是當時的一個特色。人物,目的上來說都不是侵權!

二、《火影忍者》中,最大的特色就是查克拉了,如果借用這個的話,就絕對算侵權了!

以上只是我的個人見解!

借用科研成果神话自我,把科研成果应用到实际中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你好,这个问题就让小火来回答吧!


首先,题主所指的***应该属于是《火影忍者》的同人***吧。在借用了《火影忍者》里的时代背景和道具后通过自己的改编重新创作就是属于“同人”的范畴。

《火影忍者》作为日本的超人气动漫,实际上已经拥有很多很多的“同人”作品。目前不光是在国内,在《火影忍者》的出生地日本,都有着成百上千种风格不同的火影同人的出现。甚至在大洋彼岸的美洲、欧洲大陆上,都有蓝眼睛,白皮肤的火影同人作品的出现。

那么,如此多的火影同人作品的出现,又有多少人向作者岸本齐史寻求过授权呢?答案当然是:几乎没有

感谢邀请

我本人从事出版工作十几年,同时业余经营动漫自媒体。对这个问题还比较有研究

题主说的这种情况,就是同人作品。这涉及著作权问题。关于同人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律规定的不够详尽。

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而不是思想。举个例子,三角恋就是思想,所以任何作品都可以写,不涉及侵权。但是鸣人佐助小樱三角恋,这是个表达,受到著作权保护。

按照题主的说法,使用火影的世界观设定,忍术忍具,写轮眼等等。那一定属于侵权。

那么是不是一定就没有同人作品的空间了吗?也不尽然。

去年金庸状告《此间的少年》作者江南,就是一个例子。此案还没有宣判。但是多数法律人士认为,江南算不上严格侵权。

因为,江南虽然使用了郭靖黄蓉等金庸人物名字和人际关系,但是场景世界观设定都迥然不同。

法律人士认为,单纯只是借用人物名字,不构成侵权。否则,有人如果写一篇使用多数常用字作为名字的作品,那么其他作品就都无法写作了。

谢谢邀请!我认为是侵权的。其实你如果已经有了新的故事内容何必要借用火影忍者的时代背景呢?包括写轮眼和道具,都可以自己去命名新的技能和道具。本身这种***题材都是虚构的,也带有神话色彩。你要是看过火影,你应该也能发现,故事中有借用中国的古典神话人物,比如孙悟空,千手观音等等。然后改了个名称,就成了作者自己的了。就包括七龙珠,也是,而且连人物名称都没有改,就叫悟空,我看中国文化局也没有去追究日本作者鸟山鸣侵权吧?

这个问题涉及版权,有点专业的味道,从火影小迷弟的角度看,我会很讨厌那部***,我会认为这是在玷污火影忍者,这是对我们这些火影迷的不尊重,算不算侵权不清楚,这个太专业,但它肯定不是一部好的***,作品要尊重原创,要尊重自己才能创造出一部好的***。

红楼梦》开卷便说经“梦幻”后,真名隐去,借“通灵”说书写《石头记》,有何用意?

红楼梦开篇就告诉你,你所看到的这本书中的故事一切都是***的。真的东西隐藏在这些***的故事背后,要由你去思考去发现然后去明了。

红楼梦就是一本用***事藏真实的书,通篇全是谜。所以成书几百年来。无数的学者专家,无数的文人墨客,都在不断地研究这本书,解这些谜。意图了解作者的真意。然而时至今日,竞出百家争鸣,没有一家确准解开红楼之谜。反而因为无中生有,胡猜乱测的东西越来越多。更把原作弄得云里雾里,迷上加迷。

盖因时隔太久,曹雪芹所隐藏的秘密,已经慢慢的沉寂在历史的长河中,更难让世人记忆和了解了。红楼之谜,大概再过几百年,也是难以解开的。

也许正因为此,这也是红楼流芳百世的无限魅力吧,每个人眼中都有其不同的宝哥哥和林妹妹。初步人生的少年,耄耋夕下的老者,看到了红楼全然不同。所有人的人生都可以融入红楼,成为其中的一点迷踪!

何其广也,何其大也。一书而成一世界,一曲慨叹万人生!


因为“凡野史俱可毁,独此书不可毁”,这句话就是说:“野史全部可以毁掉了,只留下红楼梦即可”。所以红楼梦真实可靠,绝对权威,它才是正宗的大清正史!红楼梦作者是康熙的孙子爱新觉罗·弘暟(死于壬午除夕)。这也是红楼梦为什么最早起源于皇宫、以及被列为***的真正原因。

在书中,其实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等诸钗乃皇帝大印的化身,它们乃“皇权”的象征,所以这才在红楼梦的开篇,引起了贾雨村的觊觎。另一方面,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等诸钗,又影射清宫里的某些重量级的人物。如:林黛玉,影射孝贤纯皇后;薛宝钗,影射慧贤皇贵妃;贾宝玉,影射太子胤礽,而大观园,其实就是圆明园!等等

第五回。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故遗之子孙虽多,竟无可以继业。【甲戌侧批:这是作者真正一把眼泪。】继业,实乃继承帝位也。作者乃离帝位很近之人,最终失之交臂。不得不“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哭成此书。

红楼梦迷注意了,一张交泰殿图,教你快速看懂《石头记》。直接将你带进《红楼梦》大门,一条通向密境之路。胜读千百遍《红楼梦》。金陵十二钗等诸钗的居所“太虚幻境——交泰殿”。这是交泰殿上的“风月宝鉴”,即“轩辕宝镜”。按书云:“这物出自太虚幻境空灵殿上,警幻仙子所制”。所以太虚幻境,实际上暗射交泰殿!“轩辕宝镜”是鉴定宝座上真***皇帝的镜子。贾瑞因不是皇帝,所以照了“风月宝鉴”后,死了!

红楼梦三大铁证,分别是乾隆的“清二十五宝”和大观园就是“圆明园”、“乾隆儿子的名字”三大完整证据链。“只有真金才是不怕火的”!红楼梦作者是康熙之孙!胤禵之子:爱新觉罗·弘暟!1759年1月28日 乾隆23年戊寅12月30辰时(死于壬午除夕),红楼梦作者弘暟泪尽逝世,终年52岁。乾隆亲堂兄!


《红楼梦》开篇是这样:一僧一道在大荒山无稽崖下遇到一 块 顽石,这是块女娲炼 石补天剩下的石头,“无材可补天”,荒废在那。这一僧一道突发奇想,想带它到人间走一 遭 ,历遍人间繁华宝贵。因为石头太大了,两位仙人就将其变化为一块小巧的玉石,还在上面刻了几行字,一面是“莫失莫忘”另一面是“仙寿恒昌”,这就是那块贾宝玉出生时含在口中的通灵宝玉。这块石头下凡,落在贾府。同时下凡的还有两位神仙,一是仙界的一株仙草,叫绛珠仙草,有一位神瑛侍者日甘露浇灌这株仙草,滋润她。绛珠仙草感激他的甘露滋润之恩,决心下到人间来报答,要用一生的眼泪来偿还神瑛侍者的再生之恩。下凡的绛珠仙草就是林黛玉,神瑛侍者就是贾宝玉,他们在人间演绎了一场旷世爱情。通灵宝玉经历了贾宝玉所经历的一切荣华富贵,也经历了四大家族的毁灭,到头来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石头又回到大荒山下,石头上面刻写了这一切经历。后来一位僧人看到了石头上的内容,将它抄写下来,定名为《石头记》,又名《情僧录》。后来经曹雪芹披阅十载,五次增删,定名为《红楼梦》。这就是作者介绍这部书的来龙去脉。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通过梦幻,将真事隐去?这里面有几层意义

一、通过通灵宝玉来结构全书,使全书有一个首尾相贯通的结构。运用石头这个既是第三者,又是亲历者,第一者,综合了第三人称和第一称叙事,这样的叙事方式使全书全方位和多角度描写,结构灵活,抒写自由。

二、运用梦幻来抒写生活,反映现实,揭露和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现实,揭示其必然毁灭的命运,这样揭露社会事实的著作,如果直接抒写必然会为当时统治者所不允许,出版发行不了是小事,严重的会给作者带来杀身之祸。所以作者为了保护自己,为了逃过统治当局者的检查封杀,借用这个梦幻形式

三、通过梦幻与现实的交融,结构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作真时真亦***”,一个既唯美,又现实的世界,一个美丽与残酷并存的文学世界,带给读者更神奇的审美享受和阅读愉悦。这样创造出来的文学世界和经典人物形象,就永远地闪耀在历史的天空。

四、作者的难言之隐。曹雪芹运用***语村言(贾雨村),真事隐去(甄士隐),通过将真事隐蔽了,运用梦幻将自己遭受的家族变迁,家世由繁华到败落的惨痛经历和惨痛心情寄托在作品中,而这一切是不能用真实来抒写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借用科研成果神话自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借用科研成果神话自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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